******pa集团(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
 
pa集团官网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pa集团官网入口  会议纪要  统战工作  办事指南  校友工作  发展规划  文表下载  学校主页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统战工作 > 制度文件 > 正文

宗教政策教育参考内容

2024年09月09日 15:10  点击:[]

一、宗教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6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8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3条: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涉及宗教的规定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和上网用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宗教迷信。违反规定的,将给予特定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掉销经营许可证。

二、宗教活动常识

1.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宗教事务、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2. 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在普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 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共青团员同样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学生党员和共青团员要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信教、不传教。

4. 合法的宗教活动的条件

合法的宗教活动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场所合法,宗教活动应当在经过政府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经政府宗教事务所部门认可的场所进行;二是主持活动的人员身份合法,宗教活动必须有宗教团体认定的教职人员或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主持三是宗教活动内容合法,不得影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心健康。

5. “两不得”“五严禁”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参加或组织各类非法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在校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

6. 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和宣扬有神论,严禁散布对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怀疑和不满。

7. 要区分邪教与宗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等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制造、散布歪理邪说,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多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要自觉远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如果在校园内发现邪教和非法组织,要及时报告学校。

8. 要正确理解合法合规的宗教活动

合法合规的宗教活动包含三个要素:要在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如教堂)内开展、要按照宗教教义教规举行、要由合法的教职人员主持。“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同时,“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在普通高校内的一切宗教活动,如组织观看明显具有传教色彩的视频,唱福音歌曲等均属于非法。在居民住宅内私设聚会点,开展宗教集会是违法的,必须依法进行处理。

三、大学生宗教活动六不准

1. 不准在校园中进行宗教活动

2. 不准参与任何境外组织或个人组织的宗教活动

3. 不准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 不准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

5. 不准利用互联网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宗教政策的活动

6. 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准信仰宗教

四、大学生应该怎么做

1. 保持清醒头脑,拒绝宗教渗透。

大学是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稍有松懈,宗教组织便有机可乘。一些宗教势力向高校学生传教的情况时有发生,境内外敌对势力也利用宗教及宗教极端思想对学校进行渗透。我们应该对宗教的“拉拢”保持自觉的警惕意识,防止宗教势力向大学校园渗透。

2. 提高政治素养,掌握科学知识。

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以及党的创新理论,提高科学素养和政治素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筑牢思想防线。

3. 学法知法懂法,抵制校园宗教传播。

我国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在校园传播宗教或进行宗教活动。如在校园内遇到传播宗教的活动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关于“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
关于组织开展广西统一战线网络...
关于组织开展“桂航同心”(第2...
关于组织开展“桂航同心”(第1...
  统战资讯 更多>>
学校召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
pa集团官网组织赴兴安开展主题学习活动
学校组织开展红色观影活动
学校召开民盟桂航支部座谈会
学校召开2024年上半年统战工作...
学校组织开展“赓续红色基因 ...
桂林市侨联来校调研侨务工作
桂林市委统战部一行来校调研统...
  理论研究 更多>>
关于公布pa集团官网2024年度广西高校 ...
关于公布2024年度统战调研课题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 统战理论...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统战调研课题...

版权所有:pa集团(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